我在工厂工作了9年7月,现在工厂的工作时间变了,不能接受。真是好工厂在优化,我申请了。这个能赔偿吗?
-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在公司吃饭时间不应该算在内。
-
您好 ,请问是否有劳动合同
-
你好,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