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夫妻感情不合,分居已经三年多了。如果被起诉,是需要去被起诉人的户籍所在地,还是在哪里?起诉时需要带什么文件,谢谢!

2021-04-25 13:04: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感情不和,可以要求离婚
    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另一方,不是谁先提出离婚,谁就要承担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起诉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 您好,起诉以你们经常居住地为主,可以去民政局打已婚证明,详情欢迎到所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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