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朋友去年4月26日因逻辑公款被逮捕,一直关着,今年3月10日开庭的法庭,现在还没有作出判决,交给了中级人民法院。一般开庭的最长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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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没有规定从立案到开庭的具体时间,由主审法官酌情安排,但法律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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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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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法律对开庭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在两个小时左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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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