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工厂工作了15年,名字不同,前三年换了工厂牌照,公司说进厂日期不变,这家工厂现在面临破产。工厂能陪我几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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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也就是说,公司倒闭时,工人工资应在第一顺序优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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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具体情况,建议先了解是变更名称还是原厂关闭新厂新成立?如果仅仅是变更名称,则工龄可以继续,如果两个厂是分别独立的主体,则工龄不能继续,你可以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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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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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