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向朋友借了40万元,现在还不起。朋友说要起诉我。承担什么样的法律结果?我以公司的名义借了。自己的公司。

2021-04-25 16:1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关法律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建议:个人出借给个人,用公司做担保
  • 具体要看借款的实质内容,还有用途,如果确实是用于公司经营的,可以以公司作为借款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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