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网上做手机刷单兼职,别人知道了我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支付宝帐号,会不会窃取我的银行卡里的钱,我的支付宝没有绑定银行卡,还有就是会不会拿着我的身份信息去干坏事,比如贷款??办信用卡?手机贷??等等,去干违法的事???

银行
2019-01-05 13:45: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2、“恶意透支“或”信用卡诱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 如果是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则法院应该在受到诉讼材料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2、如果你欠款金额达1万元的,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一般要经四个月左右的时间,才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各银行对信用条件的要求不一样,一般情况下,银行对累计6次以上的或者是连续逾期超过90天的逾期是不予受理的。
    但如果逾期发生的原因是以下3种情况,那么银行一般还是会受理贷款申请的。
    1、银行原因造成逾期。比如,银行信用卡还款系统出现问题,导致你的还款没有即时到帐,或调息后你的月供增加,但银行未尽到通知的义务,那么申请人可以要求原借款银行出具非恶意逾期证明。
    2、有过累计6次以上的逾期,但是其他时间的还款情况都很良好,并能向银行提供没有按时还款的非主观原因的说明,可尝试向原发卡银行或贷款银行申请出具非恶意的还款证明。
    3、逾期还款发生在2年前,对于2年前发生的逾期,银行一般不会再计入到申请人的逾期次数中。不过如果发生在2年前的逾期次数较多,银行会提高申请人的贷款利率,或是降低贷款额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