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订金是他催的,只是口头协商,他说签了一会儿合同。现在他不租了,不是违反了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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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法条明确规定依照租赁期限的不同而所要求的形式也不同。
第一,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时视为不定期租赁,其产生法律后果为当事人之间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六个月以下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时的法律后果为依照合同的内容履行,不采用书面形式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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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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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跟房东协商好的过程是否有聊天记录或录音证明呢?如果有,且无其他违反合同的情形的话无需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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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