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地役权在合同生效时设立,与地役权在合同生效时有什么不同吗?合同签订后不是有效吗

2021-04-26 00:0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合同生效的问题,以附条件合同为例,附条件合同生效需满足的条件:
    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
    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
    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条款而非法定条款。
    第三,条件必须是合法的。当事人不得以有损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实或有损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作为合同的附条件。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第四,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 简单说双方协商一致,一方承诺到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生效是指效力的发生;生效的前提是合同成立并有效,未成立不生效、已成立但无效的合同没有生效问题
  • 有效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不违反国家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生效是指有效合同效力的发生。通常合同会约定生效的时间或条件,该时间或条件成就合同效力开始发生;成就前合同虽然有效但不发生约束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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