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弟弟出厂时被安全门撞伤头部,缝了八针。这应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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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
(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三)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前款第
(一)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
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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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警处理,要求验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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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后做法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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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