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依法申请追究赖圈、何桂芳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刑事责任

我是徐少平,男,1963年10月29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惠东平山街道办事处南街居委会三利市场万科大厦第五层501房,联系电话:13631915089。

反映事实与理由:反映人与赖圈、何桂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惠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2008)惠东法民一初字第983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判令二被告偿还反映人50万元借款,以及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见证据1、判决书)。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人拒不履行。

申请人在2009年7月20日向惠东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惠东法执字(506)号

1、二被告人赖圈、何桂芳,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不交或提交虚假报告者将根据严重情节,法院曾将在2010年5月7日被执行人何桂芳拘留,巫俏曦法官称何的父亲没有任何担保,于是就把何桂芳给放了。(见证据2,权凭证)

2.由惠州市中级法院在2011年8月3日被执行人曝光名录公告为老赖。(见证据3信息证)。

3、在出入境部门见证明,被执行人何桂芳潜逃至香港,故意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故意逃脱法律制裁。(见证据4证据)。

第一被告人赖圈、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申请人建议能按(高司法机关快速落实[中央办公.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信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办发[2009]22号 )精神,出台具体操作规定。《民事诉讼法》(决定)第217条建议修改为 ;2强化公安机关配合履行职责法律依据,解决法院执行难找的难题。具体建义为《民事诉讼法》(决定 )增加一条为;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公安派出所执行,委托公安执行的,应在公安网上公布,并在户籍网上记载(注;人民法院3年不能发现执行人,基层公安派出所3天就可以找到被执行人)

。申请人在2009年7月20日向惠东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号惠东法执字第(506)号。然而,即将三年,被告人赖圈、何桂芳一直与法院对抗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101条 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遇有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妨碍执行情节严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将有关材料移交有关机关处理,申请人认定第一被执行赖圈,活不人、死不见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事实 )。长期潜逃在外,情节恶劣,目的是导致申请人的巨款债权无法实现,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和申请人的权益,申请人请求移交[委托公安执行的,应在公安网上公布,并在户籍网上记载 .以找到被执行人]。第二被执行何桂芳故意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多次办理出境香港高消费和逃避债务,情节恶劣,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和申请人的权益,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措施外,还应按(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我要求是:早日解决合法人债权的理念)。

2019-01-05 15:53: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判决书生效后就可以申请执行,一审判决是判决书下来后15天双方均无上诉,就生效,二审的判决,判决书下来后就已经生效。  
    1、判决申请执行的实际上是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有关系,根据我国民诉法规定: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实际上仅仅规定了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可以说对于法院什么时间内执行完毕是没有要求的。  
    3、对于对方逃避执行的行为,你可以申请法院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是民诉法第一百零二条  
    4、最后,对于对方仅有的一套住房是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如果对方有其他财产的情况下完全有可能冻结其资金或者其他财产拍卖后履行判决
  • 你好,传票不存在不能送达的情况,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都无法送达时,还有一个公告送达。就是说,可以通过登报的方式送达。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节 送达  第八十四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条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民事审判坚持不告不理的原则。一审判决超出原告诉讼请求的,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应当再审,在审理查明后依法改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再审法定原因】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
    (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债权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第
    一、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第
    二、调解法。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l、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第
    三、仲裁法。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  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第
    四、诉讼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第
    五、申请支付令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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