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向我借了25000借条是1月写的,还款日期是7月,可是至今未还,请问借条的有效期是多长。就是说我的在多长时间内起诉具有法律效益。

2019-01-05 17:38: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当然不是,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2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20年,也就是一张借条,你20年都没有主张,那就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 如果借条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且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那么他所出具的借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根据我国债权法的相关规定,债务分为有期限的和未约定期限的债务。
    问题中描述的情形属于未约定还款日期情况。其诉讼时效的问题。我国《民法通则》以及修改后的《合同法》都充分强调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在债权债务关系形成时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义务,债权人即使选择在五年后才主张权利,这既不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也未超过我国《民法通则》最长诉讼时效20年的规定,因此直到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义务时,才开始计算此类借款的诉讼时效,是符合法律保护合法债权人利益的立法精神的。
    也就是说,借条是真实的,借贷发生时间又未满民法中规定的二十年的最长诉讼时效,那么,债权人是可以提起诉讼的。
  • 借条约定了还款时间,在届满两年内具有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权利的制度。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可见,诉讼时效是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获取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时间界限。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现在起诉借条没有过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的有关规定,对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纠纷,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即2年的规定,但诉讼时效的起算必须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1条规定的精神,公民之间的借贷,未约定付款期限的,出借人即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请求返还。因此,其诉讼时效就不能从出具借条或欠条时计算。
    因为在借款人借贷出借人款项时,出借人借给债务人的借款期限是不确定的,即出借人允许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期限是不确定的,借期可以是二年,也可以是三年或者更长时间,其主动权在于出借人,而不在于借款人。
      根据以上论述,在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中,如果借款条或欠款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只要债务未超过20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就不应当认定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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