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债务人未能就原债务人不同意债权人是否合法达成协议。债权人应该向那边主张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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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约定
保证方式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债务人和担保人其中任何一人主张权利,无论先向谁主张权利,担保人和债权人都不能拒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
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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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向第三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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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