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5年被警察逮捕,到今天为止4年都没有处理。现在我想处理行政拘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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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拘留与年龄的关系: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不属于上面条件的可以拘留,否则属于派出所违法,可向它的上级公安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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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行政拘留,对于行政拘留处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程序提出诉求、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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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