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商议离婚,孩子的财产都归男人,孩子的祖母带来,现在一个月没有联系,一直住在东北,现在在河北上学,不习惯,我可以请求诉讼孩子吗?

离婚
2021-04-26 18:58: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对于抚养权和抚养费你们可以先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孩子的抚养权主要是根据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原则,包括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环境等,孩子的抚养费,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可以起诉变更扶养权
  • 你好,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