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借别人的钱,打我的账,我交给她,她每月付人的利息,现在她不付利息,也不还人的本钱,那个人来找我,说钱打我的账,要我还,我怎么办?

2021-04-26 20:3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想要要回欠款,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证据,没有单子并且给的是现金,代表着没有借条,也没有转账记录,这就需要找到其他能够证明债务关系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录像之类的,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欠款一般是要不回来的
  • 追讨债务,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