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一家个体户打工已四个月有余,(属装卸工)几天前因工作把腰扭伤,请假一天,老板同意.第二天上班时老板说扣二百元.本人觉得没道理便与其理论,不想老板说要不走人,要不扣二百元,本人无奈提出解除工作关系.此前本人曾交过抵押金要求老板返还,但老板不给返还.现本人有几个问题请帮助解决:1,本人与此个体户属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合同关系,为什么?2,如果认定为劳动关系,那么本人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起算)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没签订合同)? 本人在一家个体户打工已四个月有余,(属装卸工)几天前因工作把腰扭伤,请假一天,老板同意.第二天上班时老板说扣二百元.本人觉得没道理便与其理论,不想老板说要不走人,要不扣二百元,本人无奈提出解除工作关系.此前本人曾交过抵押金要求老板返还,但老板不给返还.<p>现本人有几个问题请帮助解决:<p>1,本人与此个体户属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合同关系,为什么?<p>2,如果认定为劳动关系,那么本人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从第二个月起算)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没签订合同)?

2018-07-20 17:0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公司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 双倍工资补偿是指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一年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补偿
  • 支付了赔偿金的,就不再重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双倍有两种情形规定,一是单位未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从其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
    这里的双倍工资是包含原先正常发放的那一份工资的,也就是说单位应当按照前面的工资再补发一份。另一种情形是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单位应当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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