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朋友买的,交了定金,首付,二期房款,开发商却以团购费的名义多收了所谓的服务费25000,发票是第三方不合格公司开的。这种情况下合同是否可以视为无效?朋友会被开发商追究责任吗?

2021-04-27 07:38:5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保险公司理赔: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 特定的财产不登记,信托不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信托财产主要是:①按《担保法》第41条规定的抵押财产(出让或划拔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房产、航空器、船舶、车辆、林木等)。
    ②为使用外资贷款国家机关提供担保而进行的转贷款。③依法可以转让的公司股权进行的出质登记。④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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