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没有人说工作前后需要扣除一些费用,只有在工资单发出后才会扣除,这种扣除是工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扣除的,有没有办法不扣除这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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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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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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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