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和摩托车相撞,摩托车司机左手骨折,交通警察的责任书是车的主要责任,摩托车是次要的。医疗费已经垫付了一万日元左右,对方要我垫付所有的费用,我没有那么多钱,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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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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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垫付的医疗费,应当由保险公司支付的,由保险公司支付。应当与受害者按责任分摊的,应当由受害者返还部分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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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