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本来想买一辆白色的车,但是a说只有橙色,所以我签了合同,付了1000元押金。我现在不想要。我能退还押金吗?

2021-04-27 12:5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 需要看是定金还是订金
  • 应按合同约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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