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温州发的东西到了目的地后,快递员没有联系对方,现在东西丢了。这是谁的责任?

消费者维权
2021-04-27 14:2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快递丢失应按双方事先的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有两种:寄件人为快件保了价(买了保险),按保价金额赔偿;没有保价,依据《邮政法》《合同法》相关规定赔偿。
      《邮政法》规定:对于未保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
      《合同法》规定: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 快递员为什么要将快递放在超市?是超市代收吗?还是路过放一下?如果是超市代收的话,则应由超市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则应由快递员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 应当由收件人自行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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