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工地的材料员。因为工地破产了,所以必须清算,但是我买的材料只开了收据。在法庭上有用吗?需要什么,谢谢你的回答

监视居住
2021-04-27 19:41: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 整理你是工地员工的证据,对方起诉后应诉
  • 请问你有什么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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