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去年向我借了两万元。有借款,08年5月1日到期。借款上明确记载了利息一分之五。现在他不想还钱。我想商量一下如何还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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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到期不还,属于
经济纠纷,不能报警。只能到法院起诉,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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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诉讼要求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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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还款,如果对方拒不归还可起诉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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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