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3年买的商品,当时的买卖合同上明确记载了面积可能有3平方米的误差。现在让我把房子带来,商社的面积增加了13平方米。我认为需要补充差额的开发者在欺骗销售,现在该怎么办?

2021-04-28 01:5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的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五证两书一表):
    一、房地产的“五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简称。
    二、“两书”:
    1.《商品房质量保证书》。
    2.《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两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购房者有权索要。
    三、“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
    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建设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经查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一样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注意: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 房屋面积误差需要全面而专业的测量工具,由具有相关资质的测量人员判定。具房屋面积存在误差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 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首先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准;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仍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合同履行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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