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到了执行程序,还没有执行的案件需要支付执行费用吗?

2021-04-28 07:08: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执行中产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你好!请问具体什么情况
  • 您好,法院需要收取执行费,但一般在执行到位后才会收取,而且一般会在可供执行财产中扣除。可委托专业律师根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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