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5月4日进公司,到现在大约3个月,合同也到8月为止到期,现在取消。有补偿金,该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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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则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应得工资应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加班费,只要属于工资范畴的货币性收入,都应列入应得工资范畴。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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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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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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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