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六年了,孩子的父亲一直没有给孩子生活费和学费,我拒绝给他看孩子,这几年,他一次也没有要求看孩子,我该怎么办生活费呢?

离婚
2021-04-28 12:29: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协议,或者离婚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中对夫妻应该约定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什么时间探望孩子,探望时间每次多少。一方不可以偷孩子。如果不按协议让一方探望孩子,一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去法院通过诉讼解决。【2】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起诉
  • 你们离婚的时候是否主张了探视权呢?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起诉主张探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