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时,上司不说原因,工作结束了,不用你,乱花钱,小工厂,没有什么合同,我上班十二天,扣除六百多人,鞋子也没给他报废,出货了,我该怎么办?

2021-04-28 13:3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给签订劳动合同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这种用工形式属于劳务派遣,所以劳动者和公司之间才会没有合同。
      
    1、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
      
    2、《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提起劳动仲裁要回赔偿金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