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别人以我的名义,在担保人没有签字的情形下贷了10万,2013年贷款到期后他没有还钱,当时银行给我打电话催款,我就给他打电话说让还钱,后他说马上还,再然后银行再没联系我,后2015年贷款快近2年法院传票突然来了,法院开庭后,当时没有判决,第二天银行撤诉了!现在又快2年了,银行会不会再次起诉我,银行在撤诉后一直没联系过我!

银行
2019-01-06 12:55: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传票的含义: 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气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
    法院传票的责任: 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小额钱债法庭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
    个人民事纠纷法院传票的常识:
    法律规定是在开庭3日前以传票的方式通知当事人,被告收到诉状后可以书面答辩,也可以在法庭上答辩。法院传票上写有开庭日期。当今实践中也有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也可用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庭开庭。
    收到法院传票后玩消失行不行?
    1、拘传。《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规定表明,只有对必须到庭的被告,才可以适用拘传。
    2、缺席判决。这是在你不做任何辩护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可想而知。对于法院转票,不存在收不到,即使找不到被传唤人,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一定期限后,就视为收到
  • 担保人是在借款合同中起到担保作用的,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作为贷款主体的借款人没有能力还款造成的逾期和坏账,都是需要由担保人来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的(包括担保人代为偿还本金及逾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这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所以必须要由本人持相关证件签名才可以生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6条的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对一般保证人来说,原告若仅起诉保证人的,因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原告的债权利益无法得到实现。
  • 被法院起诉催款催款还不上怎么办? 和银行协商,分期还款,否则,银行会起诉您,申请法院查封您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