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基本农田征收的补偿标准,除了补偿还有其他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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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法的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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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先确定的征收补偿办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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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你自己的鱼塘还是承包的鱼塘呢,两者的补偿内容有所区别,一般征地都有土地赔偿、安置补偿、青苗、地上附着等、停产停业等赔偿,赔偿标准各地不一,具体可以去问当地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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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