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医院以业绩工资为工资,8小时以外的加班,国家法定假日的加班,一般计算在内,没有具体的金额,每月扣除10%的年末奖和季度奖是不合理的吗?你违反劳动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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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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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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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您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干了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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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