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我入厂一个月零七天,因为工厂的缘故,造成 我没法再次工作中,现在我就不愿意干了,必须辞职吗?要多长时间才可以结薪水?感谢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想辞工的话得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员工试用期离职只要提前三天,转正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
-
你只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即可,如还不批准,不结工资,就去劳动局投诉,这种情况你一般去劳动局投诉一下就能解决,如还不行就申请仲裁,仲裁的话他不仅要发你工资,还要赔钱的
-
收集工厂搬迁的证据,主动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公司存在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没有购买养老保险等情形,你也可以据此提出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