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哥在广州和朋友在大排挡喝酒,邻桌有一个人无事生非给我哥,?后来两人就对骂起来,我哥朋友怕把事情闹大,就拉着我哥走。?走了一段路我哥又返回去,?走了离他三米的地方。?那个人就走过来,打了我哥,把我哥的头打破流血。我哥朋友看见就赶了过来堆我哥走,??后来警察过来就抓了我哥朋友,我哥因头流血不知情就走了。?过了十几二十天我哥就被抓了,??现在被判成寻衅滋事罪拘留我哥。家里人非常着急。????不知为什么在过程中对方一个轻伤一个轻微伤。????我哥现在在看守所。???怎么办,量刑是怎么样定的。??在返回的时候有可能与对方出现对打,我哥朋友就赶过来让我哥走。?但后来我哥朋友有没有打到对方就不知道了。

刑事辩护
2019-01-06 14:31: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成年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如何判决,关键还要看未成年人的年龄和造成的后果来确定量刑。
      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未成年未满16岁犯寻衅滋事不追究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轻微伤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一般为: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标准分别根据下列法律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而被关了二个月的,应该是已经被逮捕了。  如果没有被取保候审,之后还要由法院判刑,要等服刑期满后才会被释放。  另外,如果实施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法院在量刑时可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对于酒后滋事的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酒后滋事,一般是治安处罚,严重的,按寻衅滋事罪处罚。
    如果确定已经触犯刑法,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所属分类: 默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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