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和一一次性餐具厂签了合同。他们的产品特别易碎。在我们签署的合同条款中,制造商没有提到易碎。这是欺诈吗?我能取消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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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后赔偿问题: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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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合同?是什么产品,是否为国家强制认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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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有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事由,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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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