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现在十三岁了。生孩子的时候,户口在我姐姐和我丈夫的户口,现在想搬到我们家。怎么解决,需要什么?

2021-04-29 07:28: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要看你们的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