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7月份协商离婚的婚姻有两个孩子,两个孩子由男性抚养,我们不承担抚养费随时可以去看望男性抚养的孩子。我们的协议有效吗?有效期是多长?我可以再回一个孩子吗?

离婚
2021-04-29 07:34: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
    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 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签订的,也不违法,可以有效。但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孩子确实有需要的话,她可以代孩子起诉要求你今后支付抚养费
  • 一般情况而言是可以的,离婚协议中有约定你是孩子的监护人,有孩子抚养权。你可以和你前夫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诉讼,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