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律师,我和我两个儿子的户口和我母亲的户口在一起,但是现在我和我儿子已经搬出了户口。我还能得到原住所的土地补偿吗?

2021-04-29 08:51:3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 你好,需要看具体的情况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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