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冷冻食品的是,5月份检查了132件不合格的鸡爪,工商局用最重的食品安全法处罚,罚款26.8万元,我付不起,他们可以把我现在仓库的货物拿去罚款吗?
-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九章的处罚规定: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由工商部门、食品监督部门处理。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