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人,我的土地是租的,我签了20年的合同,现在还有两年就到期了,现在国家征用我租的土地,我是专门培育果树苗的。我租的土地是田地,国家有补充苗费的标准吗?

其它
2021-04-29 10:2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如果房东同意该租客继续租用该房屋,比如未要求搬出该房屋并继续接受你们支付的租金,可以认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合同性质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建议保留租金收条等支付租金的凭证。
  •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 个人承包土地被征收有没有补偿地,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个人承包的土地进行征收时,个人承包者是可以获得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的。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