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取得财产的问题具有特殊性。对该财产的处理不同于婚姻法中
夫妻财产制的规定,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
共同共有,但有
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也就是说对于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首先可以协议分割,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法院的处理如下:一般情况下,按照共同共有,平均分割。
但现实生活中同居双方一旦分崩离析,往往很难达成一致,这样就要看身为当事的你的举证力度如何了,如果你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房产是你的,比如房产证上或购房
合同上或按揭贷款合同上写的都是自己的名字等等诸如此类的证据,与此同时对方又拿不出什么有力的证据房子是他(她)购买的,那就可以证明该房子是你自己出资购买,那么房子的所有权也就理所当然归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