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因为工作需要出差,回公司实际结算的时候,公司通知我收据有问题,不结算。我现在有必要给公司写一件事。公司能否根据这件事优化我,不给予赔偿。

2021-04-29 13:23: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追究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什么时候的事情,哪里发生的
  •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