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商量的问题是,如果我的房子卖了,还没有户口的话,我现在必须尽早解除租赁合同。租赁人明确放弃了有限的购买权,只要按照合同规定的赔偿方式向租赁人赔偿就可以了吗

2021-04-29 15:26: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私人借款的,知道对方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就行了(便于确定其身份或受案法院通知对方应诉,写明身份证号码让其抵赖不成效果更好);证据有借条(其亲自书定或是亲笔签名及手印)足够了,在诉讼时效期间(借款日期或是还款日期后2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视为放弃追偿权利(有在诉讼时效内索要录音和3个及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实曾索要证实材料及出庭证言的可延长诉讼时效);借条上未约定赔还时间的主张不了逾期赔还利息(利率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为依据,因逾期赔还带点惩罚性质可参考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利息价款,审理中被告主张按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的合理合法、其不主张就可能按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 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一般是退还相应租金,并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如因此遭受其他损失的,可要求房东相应地予以赔偿损失。对合同违约金,可以按照当初签订租房合同时的约定
  • 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如果租客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般,房屋租赁合同都会约定违约金条款,但不能直接将押金认定为提前解约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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