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房屋不一致,但合同条款模糊定义。

消费者维权
2021-04-29 17:1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屋租赁合同是不动产租赁合同。以租赁物的种类为标准,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标的物的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
    2、合同的相对性会受到法律的一定限制。具体表现为: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对房屋受让人的限制。为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法律确立了“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该原则,在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动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房屋受让人继续有效。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 你好,合同法对此有相关违约规定,你们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的相关处理方式,房屋实际交付日期与约定交付日期不符,这就表明了交付方违约,你可以依据你们双方的违约约定来处理
  •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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