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指导下,4年前订婚,数了一点礼金,男人家不问,到现在为止我找到了对方,男人家去我对方家强行吵闹,不要人,不要钱,吵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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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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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情具体有什么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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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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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