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了高利贷,借了6000元,一万元,一个月还不到一万元,还利息1500元。我现在已经还了八个月的利息。这个月没有偿还能力。我们该怎么办

2021-04-30 03:25: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有的价款为10万,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为2万;主债权的利息为3万;主债权为20万。
    (1)如果先清偿费用和利息,则只能清偿5万主债权,剩余的主债权为15万,并按照15万继续计算利息;
    (2)如果先清偿主债权的话,则可以清偿10万主债权,剩余的主债权为10万,那么原先的利息和费用都未得到偿还,而新的利息是按照10万继续计算的;
    由此可见,如果先清偿主债权,当发生无法全部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会损失利息收益,因此法律如此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利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惩罚债务人的目的。
  • 你好!马上报警处理
  • 你好,建议尽快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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