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医院看病人,在住院部的大厅和警卫吵架后,被劝说打架。十几分钟后,警卫叫了六个人,拿着警察的皮棒,把我摔倒昏迷,亲切的人把我带到医院的急救室。警卫二次打我是什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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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所以商标不属于民法上的物。
物权法上的物必须具备以下几个要件:须存在于人体之外;须为人力所控制;能够满足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须为有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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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