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和我母亲离婚的时候房子只有两楼高,但是屋基是我和我爸爸一人一半,离婚后法院把一楼(45平方)的房子判给了我妈,2楼(70平方+一楼楼梯20平方)判给了我爸(那时法院把我判给我爸,但我爸根本就没有管我,后来我妈又把我要了回去),十多年后我爸又在2楼上修了3层半。我现在光有屋基,却没有房子,而我爸在我2岁的时候跟我妈离婚从没抚养过我,现在占了我的屋基也不给我一件房子,我能要回属于我的那一份吗?

2018-07-20 18:4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子女共同抚养就是夫妻双方仍然一起抚养孩子,这个在实践中是不能操作的。

    离婚抚养权一般归一方。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 离婚关于房子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一般需要平均分割,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不存在分割的问题。
  • 可以分割。 对于此类房产的分割,通常遵循以下几点处理意见: 第
    一、法律首先尊重夫妻双方的处理意见,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只要内容不违法,不侵害他人利益即可; 第
    二、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就房屋所有权方面,则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 第三,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即对婚后还贷的款项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共同还贷的款项数额,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第
    四、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对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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