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再婚家庭。我和前妻生了两个孩子。现在我要结婚了。女人面前生了孩子,是男人的。我现在能再生一个人吗?我是浙江人。我现在的妻子是江苏人。

2021-04-30 06:36: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 你想要再生一子的话 可能会基于您的妻子为少数民族的 但是目前政策是否放宽到这种程度 因为您之前已经有一个孩子了 还是详细询问一下计生部门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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