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咨询一下,我二零零一年新员工入职,工作年限2017年,现阶段企业大幅度裁人。我想问一下是怎样赔付?另有听闻,2008年以前的有数最多赔偿12个月的叫法,以后的有一年算一年,这类叫法恰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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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失业保险,你现在可以到劳动局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失业金
社保的延续中主要是养老和医疗。养老保险可以异地转移的,只要外地有单位帮你办理养老保险,就可以到社保大厅办转接手续。
养老保险可以累积的,所以不用担心因为未缴全保险产生的累积费用。医疗保险则不同,不能异地转移,同时如果断保必须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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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员工被迫离职的,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赔偿金额及赔偿项目要结合其他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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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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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