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岁的孩子因为超市的电梯卡住了购物车,从车里掉下来伤了头。现在孩子吓了一跳。我要求超市赔偿精神索赔。超市拒绝赔偿。我们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1-04-30 06:5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侵害人格权精神损害赔偿
    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以人格利益为内容,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格不可分离的权利。依据《2001年最高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的解释:"下列人格权利被侵犯的,如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死者的姓名、 名誉、 肖像、 荣誉、 隐私、遗体、 遗骨等被侵犯的;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等。
    "虽然对于具体人格权的客体范围我国立法上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和实践中的运用还是显得比较狭窄在运用中受到一定的限制。特别是对于理论研究已经很完善的一些人身权利,应尽早纳入法律的范围之内。
  • 赔偿指对损失、损坏或伤害的补偿;对受害的一方补偿或赔款。要对责任进行认定,如果是超市的责任是要赔偿的。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舰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财产或者人身损害的。
    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 如因超市失责或电梯维修不当,导致消费者受伤,则消费者可以向超市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治疗费、护理费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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